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