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问题如果说对于工资打欠条想要有用的话呢,则必须要符合以下的要件:
第一,欠款双方的身份信息;
第二点,是欠款的具体金额;
第三点,是欠款的事实。也就是说要对老板拖欠工资的这个事实有一个比较详尽的描述,如果没有这些要件的话,那么这个欠条是在法律上不一定会产生法律效力。当没有这个欠条存在的情况下,工人要向老板主张工资的话呢。则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
第一点,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劳动投诉;
第二点,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说在欠条不具有合法性的或者说不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的这种情况下,向公司主张工资则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这一个前置程序才可以向进一步提。如果说在一个合法有效的基于工资所产生的欠条的情况下,可以拿着这个欠条直接向,要求老板归还这个工资。当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入职起1年内如果你发现公司并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还可以在主张工资的时候,同时主张由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是应该减去公司已经支付的工资,应该这是一个差额。而且你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会有一个公民的补偿,如果你基于老板拖欠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还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