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个人继承只是表明你可以单独去办,但是同时还需要房产转移的证明。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