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主张转移说。认为该罪以毒品是否卖出成交即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
第二种主张契约说。认为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契约的达成为既遂,至于是否已经交货或付款,在所不问。
第三种主张实际行为说。认为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就应视为犯罪既遂。
第四种主张进入交易说。认为毒品是否进入交易是既、未遂的区分标准,至于是否已实际成交,是否获利,均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第五种主张出手及控制说。认为行为人只要向他人卖出所有的毒品即可构成既遂;为了贩卖而先行买进毒品,只要将毒品买到手和实际已控制该毒品,即为既遂,即使行为人在买卖毒品的过程中被现场抓获均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