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两个孩子离婚判决,一般情况下是男女双方各一个,但是,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是随母方生活,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是两周岁以下的,比如说双胞胎不满两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都是要跟随母亲来生活的,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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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对于其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都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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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征求子女自己的意见。一般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有了基本的判断力,随父或者随母生活,是否更有利于自己,也可以表达相应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