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的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其他相应的可能构成金融诈骗、票据诈骗。
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则可能构成妨碍作证罪、伪证罪。
如果是假冒明星签名出售,那么应该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量特别大的话也可以认为是诈骗。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冒充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认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代签人承担责任;如果经追认的,则本人应该承担责任。
代替他人签名的,属于一种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则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签名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或经本人追认的,则该签名对本人有约束力,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