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按城市道路设计图纸施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