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纠纷能不能风险代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风险代理,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的一种特殊的律师服务方式。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事先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只支付少量服务费,当委托的法律事务达到约定的目标之后,当事人按约定得到的财产或利益的一定比例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如果没有成功达到约定的目标,则不付或少付代理费。离婚纠纷一般不适用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 禁止这些案件风险代理是因为它们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社会风尚,即公序良俗,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