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
①情况危险:生命垂危,或随时有生命危险
②别无选择:来不及选择其他形式遗嘱。非紧急情况不能订立口头遗嘱,订立也无效。
2)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必须具备书面形式。
3)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有两种结果: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死亡,口头遗嘱与其他形式的遗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内容真实合法,予以保障执行
②引起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的危急情况解除,而且遗嘱人没有死亡,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不管是否另立了遗嘱,原来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