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证都无所谓,要想成为妻子个人财产,必须有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还不能说明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归女方所有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对该约定进行公证,也不影响该约定的法律效力。但如果公证,可以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