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签的。
同《劳动法》相比较,《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新的变化:
(1)增加了公平和诚信信用的两个基本原则。
(2)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删除了《劳动法》第17条第一款中的“变更”。从合同变更来说,要变更,双方必须就合同变更订立新的协议,只有新的协议达成了,才产生变更合同的效力。所以,“订立”就涵盖了合同“变更”。
(4)将《劳动法》第17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原则概括为“合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