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宅基地必须要通过当地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县人民政府审查,且要提交《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通过审核批准用地后,才可以建新房。否则是不能建新房的。
2,宅基地必须是在审批范围内的,对于一些占用耕地或其他集体用地的,这种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就算你建了房子,很有可能会被当作违章建筑被铲平的。
3,村集体组织成员才可以用村里的宅基地建房。而户口已经迁出的,如户口迁到大城市的,虽然“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不可以建新房的。因为这时你的户口都不在本村了,所以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
4,一户只能确立一处宅基地,是不允许出现“一户多宅”的家庭的。所以,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就不可以建新房了。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6、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
7、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