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的宅基地不让建房怎么办?
对政府部门不让建房的决定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自己的宅基地不让建房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3、宅基地使用权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四、可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庭无宅基地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
(三)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
(四)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存在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宅基地?
(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二)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三)出卖、出租、赠与农村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四)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
(五)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六)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
(七)现有土地资源无法满足分配需求的;
(八)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六、宅基地确权流程有哪些?
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由此可见,自己的宅基地不让建房怎么办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上,如果村民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宅基地面积超过了法律规定,政府部门都不会批准当事人建房。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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