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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02 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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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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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
    (一)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二)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三)越级承包。
    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级别内容决定的范围承揽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此,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四)非法转包。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
    (五)违反法定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建设项目发包中,有些项目法定程序为招投标,但有的发包人擅自发包给关联企业,有的发包人形式上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采取暗箱操作或泄露标底或排斥竞标人。另外,工程发包后,有些承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
    全文
    8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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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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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种类有哪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以下两大类: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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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司法程序来说,其必要的条件包括:
该第三方在所涉诉讼案件中的处理结果与其自身存在着法律上的利益关系;
且该第三方所处的诉讼状态必须处于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的阶段;
此外,该第三方还需要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加入到司法程序中来,亦或是由法院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使第三方并未拥有独立的请求权,只要其在案件处理结果中与之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关系,便有权申请加入到诉讼程序之中,或者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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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数额减半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盗窃罪行被减半刑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者曾经因为盗窃罪被判处过刑罚;
其次,如果犯罪者在过去的一年时间内,因为盗窃行为曾经受到过行政机构的处罚;
再次,组织或操纵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活动也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此外,当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性公共危机时,如果犯罪者选择在这些事件发生地点实施盗窃行为,也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同样,如果犯罪者针对残疾人士、孤寡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群实施盗窃行为,也会被视为情节恶劣;
另外,在医院中盗窃病人及其亲属的财产,以及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项和物资,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犯罪者的盗窃行为给他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也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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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建筑合同为无效合同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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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挪用公款罪有几种行为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1.行为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供其个人私自从业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
当这种情形出现时,即使只是挪用公款进行合法集资、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也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因为此类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非常巨大,不仅损害了政府官员的廉洁形象以及公共财产的所有者权益,同时这些非法活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必定会波及到整个社会群体。
因此,明确规定以非法活动为目的而挪用公款的情况属于此种罪行。
2.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营利活动”主要是指经营、投资、购买股票、炒房地产业等能够获取经济收益的活动。
3.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来说,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然而,如果在提起公诉之前,行为人能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归还给原单位,那么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情节轻微,甚至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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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种类包括哪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相关书籍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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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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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无效合同包括的类型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定点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是通过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获得家人利益的,当然了,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都是属于无效的,也就是一开始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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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挪用资金罪是三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并非如此。
三大类犯罪分别为:
首先,贪污贿赂犯罪。
其中涵盖的具体罪名包括: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
其次,渎职犯罪。
此类犯罪包含的罪名有: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以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种罪名。
最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这类犯罪所涉及的罪名包括:
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以及破坏选举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抢劫罪的类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普通型抢劫罪以及加重型抢劫罪,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活动、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实施抢劫行为且金额巨大者、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乃至死亡、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等等。
第二点是关于抢劫罪犯罪主体的规定。
任何年满十四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权人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被害人的抵抗,进而获取他人的财物。
这里所说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手段之外的其他能够让被害人失去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
同样地,任何年满十四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会与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而是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然而,如果行为人因复仇或其他个人原因伤害或杀害被害人后,趁机夺取其财物,那么这就不再属于抢劫罪的范畴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如何处理合同诈骗罪最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方面,依据数额大小被分为不同的刑事判刑等级。
针对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通常会给予三年以下期限的短期刑事惩罚,或实施拘役制度,也可能仅对罪犯处以罚金的罚款措施。
而针对涉案金额极其庞大的情况,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在立案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资料作为基础证据。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诈骗方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
此外,还需提供其他基本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等。
当您不幸遭受诈骗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电话进行报警。
若诈骗行为未达到立案标准,仍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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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什么样的建筑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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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职务侵占罪是几类
[律师回复] 解析:
1、职务侵占罪归类于侵犯财产类犯罪这一大类别之下。
2、参照国内现行法律条文解读,该罪名所侵害的特定法益乃是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的财产所有权。
其客观行为方式则通常体现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可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吞、占有本单位财物,并且涉及到的数额往往较为巨大。
具体而言,所谓职务侵占罪,就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富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单位”这一概念,并不仅限于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还涵盖了私营单位等多种类型。
然而,对于此处的“单位资质”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典型特征。
无论是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还是司法实践经验,都普遍认同职务侵占罪包含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盗窃、诈骗、侵占等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为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何具体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情况下,倘若劳动者已经实际付出了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就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至于所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费用,则需参考本单位中相同或相似岗位上的其他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来进行确定。
2、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开始的那一天算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每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3、劳动合同的主体,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这两方。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关系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具有特定性,没有法律资格的普通公民以及没有用工权的组织都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当劳动合同正式签订之后,其主体之间会产生行政隶属性质,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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