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必须三年换届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 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容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也就是说,董事的可以在三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