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广州超生入户新政策如何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并首次通过政府规章来明确: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不能获得广州户口。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合法生育者,应当及时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对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在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按规定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 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迁入本市。 广州市计生局有关人士解释,外来人口是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报广州户口,一直以来对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都是采取“一票否决”的做法,不予批准入户广州,而2013年8月1日起实施的新管理办法,是把该做法明确到政府规章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