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诉讼时效是指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时间,但不是实体权利消灭的时间。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受领,且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也只是请求保护的权利,其实体上的权利并未丧失,债务人也可以自觉偿还,债权人的受领是合法的。 综上,小刘要回1000块钱当然不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