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资料,地居民离婚登记:办理机构: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地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条件:t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材料明细:t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