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小区管理属于什么样的性质。是否有权这样做。这些都是要查清楚的。如果其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各地规定不一,建议您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物权法:
第六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如下: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