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就需要到分割。如果只是一方要房子的所有权,要先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得,或者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首付比例、共同还贷比例以及双方对房屋的需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判决;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要申请拍卖房屋,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因为法官在裁判时最主要的就是看双方的证据,没有证据的主张都很难被采纳。因此,如果对簿公堂,作为诉讼当事人一方,在诉讼中不仅要陈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还要搜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为或应诉做足充分准备,避免打没有把握的仗,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的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