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网络上指名骂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和A因为工作关系发生一些小矛盾,为此他对我怀恨在心,在微信朋友圈中多次指名道姓辱骂我,虽然经多次劝导,但他却一直没有停止,因朋友圈中很多都是同事,此事在单位也吵得沸沸扬扬,让我精神处于抑郁状态,致无常生活和工作。请问,A这种行为是否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通过你的表述可以看出,A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从法律上来看,A的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其
一,你因为A的辱骂行为,名誉已经受到损害,导致目前无常生活和工作;其
二,A通过微信朋友圈信息传播方式肆意报复属于违法行为;其
三,你受到的损害,与A违法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
四,A主观上具有过错,系因双方工作纠纷而怀恨在心的报复心态,明知微信圈在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具有快捷、便利、覆盖面广的特点,极易造成贬损他人的名誉,却一直放任该结果的发生,表明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因此,A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行为,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要求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