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目标存单质押,一方面可以作为一种存单持有人的一种融资手段,如质押长期定期存单而换取短期融资;另一方面,则可以作为一类银证通道业务,为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资产方面增加一笔同业拆出,负债方面则增加相同规模的一笔企业一般性定期存款,相当于同业拆出换来企业存款。这里我们重点介绍后者。
二、交易各对手方介绍
1、主导行:业务的主导银行,即需要调整存款结构的银行
2、过桥行:业务的过桥银行
3、券商:定向资产计划管理人,该业务的另一个过桥通道
4、非金融企业:业务的过桥企业,一般是主导行或者过桥行所控制的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