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形的;
建议开发企业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在合适时机通知买受人,以利于在违约情形发生时主张相应责任的免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