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重新鉴定是指经过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由于鉴定程序、方法、结果的某种缺陷或争议,诉讼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有充足理由按规定程序请求再次鉴定,而产生的一系列活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