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那么遇到家暴,该怎么处理呢?
1.第一时间拨打1
10,简要说明被打情况,并要求出具报警回执、做笔录、做伤情鉴定。
2.你可以找街道、区市的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要求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3.如果你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
4.“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它们使你放弃反抗和求助,须知只有你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抗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5.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你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你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
6.你可以依据《婚姻法》46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