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协议签订地:经三方友好协商,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一事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雇佣员工。丙方与乙方为夫妻关系。年月日,甲方与(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或商定,建设单位将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抵顶给甲方,用于冲抵建设单位应付款项。
二、甲方现同意将房屋登记在乙、丙方名下,所有方式为共同共有。乙、丙方仅为登记所有权人,不享有房屋实际所有权及使用权。乙、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抵押、转让等任何方式使用、处分房屋。
三、甲方对房屋享有实际所有权及全部使用权。甲方需抵押、变更所有权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房屋,乙、丙方应及时、无条件配合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四、房屋登记在乙、丙方名下,甲方不给予乙、丙方补偿。但由于房屋登记,而给乙、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如乙、丙方怠于履行配合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直接、间接等全部损失。
五、如产生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诉至协议签订地解决。
六、三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认识、理解一致,且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