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死亡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由合法继承人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般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死亡工伤职工死亡证明书;
二、死亡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者养老保险手册;
三、死亡工伤职工户籍注销证明;
四、申领人身份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证明,以及其它继承人委托书;
五、个人账户资金拟转入银行卡。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