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无锡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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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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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锡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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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锡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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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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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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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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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发前在无锡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前款(
3)、(
6)中证明的证据类型为书面证言,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的,人民应当予以核实。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