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私自收养儿童,否则以贩卖人口罪证。收养儿童必须到当地民政局申请认可,因为法律不承认事实收养。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