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实在还不了了。建议您与银行协商。可以分期还款。或者最低还款的。银行看您的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提讼:经其他催收方式催收无效,透支本息超过1000元的;掌握欠款客户存款及其他财产信息,需经冻结和判决的;因欠款不还而遭同业,需共同参与清收的。3.逾期记录会自动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各银行不需要上报。结清欠款后也不会撤销不良记录,只会在结清后的24个月在系统里被覆盖。征信系统只能查询到最近24个月的记录。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4、银行会;
5、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信贷类业务。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会通过多个途径进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还款并做出还款计划,实际履行的,银行不会报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拒不还款,银行一般会通过民事途径,再不还款的才会启动报案程序。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还款,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