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病退(职)的基本要求: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失业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解决。
2、病退年纪:男50岁、女45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纪因病能够解决离任。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判定委员会判定,完全丧失劳动本领。
二、解决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量后,无最低准则。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纪后,其养老金计量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再次计量。
3、病退和离任的差别:目前的计量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分别。
三、解决病退(职)应提供的手续: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光片、彩超等)。
四、解决病退、离任的流程:
1、带好所需手续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解决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判定手续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判定时带150元判定费。
4、判定合格后将判定通知单折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解决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