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包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老人的宅基地可以按照如下情况处理:
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我们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但如果父母的房屋还在,而房屋属于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
这些情况下不能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属于不同村集体的成员的,不允许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虽然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但是常年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的,不允许继承宅基地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口性质不同,继承人为城镇户口的,不允许继承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