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双方进行复婚登记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针对中国公民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出具的生效证明。
5、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