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孙女有照顾奶奶的义务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从感情上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探望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是人之常情,然而,从法律上来讲,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孙女的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享有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子女的权利,是亲权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还指出,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所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对拒不履行的可运用法律强制执行。但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探望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毕竟情理不能代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