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这一企业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若企业因此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PS:《劳动法》中规定的企业接触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