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未婚遗腹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这位遗腹子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三种情形:
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
3、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