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同意两个孩子都归对方抚养时,会尊重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在抚养权上存在争议时,同时又有两个孩子的话,从缓和家庭矛盾和公平性角度出发,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概率较大。
当然,在抚养权归属的判决上也会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例如说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患有久治不愈的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曾经有过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归一方的可能性也很大。
您说两个孩子话,可能还涉及到双胞胎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总的来说,部分并没有将双胞胎区别于普通兄弟姐妹关系,依然适用上述裁判经验;实践中也有部分认为双胞胎不同于普通兄弟姐妹关系,共同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而倾向于将双胞胎均判归一方抚养,但是这并不是最大的考量因素。因此,如果双方无法就双胞胎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合意,建议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同时积极论证双胞胎不同于普通兄弟姐妹关系,分开抚养不利于双方的成长,以争取的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