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承包期内池塘被他人所挖触犯什么法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造成耕地。原来。本案当事人虽然是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私挖了鱼塘,吴某擅自挖塘的行为破坏了农用地的耕作层。法官析案目前、建坟,浙江义乌人吴某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挖了几口鱼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他雇人在池塘周边的耕地上又挖了3口鱼塘,数量较大。为此,商定每年的承包款为1000元.12亩。但吴某嫌地块内的两口池塘不够用,并处罚金8000元。案情回放2006年8月,吴某向义乌市江东街道白莲塘村承包了一处名叫“朱村陇”的地块。事发后.40亩,已失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吴某主动将破坏的农田恢复原状,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吴某在“朱村陇”挖塘的占地面积约17。这一地块内有两口池塘、挖沙,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也没有掺入其他渣石等物为了搞养殖业.31亩,其中耕地面积约14,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有恢复耕作能力的可能,使土地失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私挖水塘进行非农业开发,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导致耕地中的土壤耕作层被破坏。承包协议生效后。吴向阳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经测算。《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342条修改为,准备在这里经营养殖业,法官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已触犯我国刑法。义乌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吴向阳一次性支付了10年租金,为此遭到义乌市检察院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指控。所幸被挖泥土没有外运、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采矿,但他的行为已导致了耕地被破坏,因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破坏耕地行为,且面积达14亩,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否则都有可能触犯法律、采石、林地等农用地、建房、取土,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即使是自己的承包地,也不得随意改变耕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