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既然已经生效,那么对方当事人就有义务执行。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局因为对方老年人的语言威胁,而不予执行,那么法律尊严就荡然无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也会因此而受到打击。所以,在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下,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会克服各种困难,制定详尽的预防各种危险因素的措施。仍然强制执行。我认为,老年人虽然年纪大,但是只要有行为能力,对于自己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有充分的预知,就应当承担自己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可能后果。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对方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执行法官可以考虑在强制执行之前,事先告知老年人的所有直系亲属,并告知老年人如果不搬离房屋,会强制执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可能危险后果,都由老年人本人和老年人直系亲属承担。在事先进行过以上告知的情形下,即便老年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你也应当无责!!我曾经看到过一个强制执行的案例。一个中年人,因交通事故(轻微的),住院,长期不出院,霸占床位达3年之久,在医院其要求其离院,且也判决其出院的情形下,仍然将自己用锁链捆绑在病床上,后来执行法官在宣读了强制执行告知书后,由法警将该人强制送回家中,实现了对于判决的执行。所以,我认为你大可不必担心!对方什么“心脏病,脑血栓。”什么的不能成为其躲避强制执行的砝码,因为法官宣读强制执行告知书后,就已经从法律层面告知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判决会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予配合,所导致的一切危害后果都将由对方承担!这样解释之后你还怕么还担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