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农田养鸡是不应予的。原由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第四条:“不准以乡下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1、不准除法律限定国家重点建设事项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要求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以乡下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