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物保和人保并存时,优先执行该抵押物2,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需要区别对待1;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则任意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是《物权法》的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