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治区,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行使和转让。农村村民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内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予批准、出租住房后,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还有地方的宅基地相关的管理条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农村村民出卖,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