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151条规定,犯军火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指以下情况任一种:多次或大量的;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严重的主犯;因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严重的国际影响的等等。
2、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的,以本罪,依照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根据本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武器、弹药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