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但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从其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进行营利活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另公司法规定,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视为同意转让,数额较大。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我国现行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协商不成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