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医疗款物,涉嫌盗窃罪,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⑺盗窃生产资料,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你好、扶贫、移民,这种情况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⑷累犯,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如果六人在犯罪中担任的角色或作用不同,量刑轻重会有所区别。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防汛、优抚,严重影响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