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赔偿不是者的生前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其中的丧葬费和亲属奔丧等其它杂项支出,应当是分配给实际支出人的;被抚养人抚养费,本来就是以被抚养人的名义获得的,应当分配给被抚养人;只有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的话),因为他并非是对者自身的赔偿,而是对者近亲属的赔偿,因此应该对其近亲属均进行补偿。分配的话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就是每人10万,女儿、父亲、外公外婆,如果父亲也不在了,那么是分为3份。二老当然有知情权,如果二老不参与协商,必须书面授权委托舅舅出面才行,否则舅舅无权参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