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要求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在赔偿时,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如果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死,肇事者不能或无能力协商赔偿的,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肇事者(包括其他的责任人)、承保肇事车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要求赔偿。在具体处理赔偿时,会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判决: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