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生滑雪学生撞伤他人学校如何担责
学校若未能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该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次要赔偿责任。
学校组织学生滑雪,学生撞伤他人学校怎么承担责任
这是典型的在校学生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其审理难点主要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侵权、被侵权人过错和学校责任认定等问题。学校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该规定明确了对于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要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伤害,首先认定幼儿或者学校是有过错,应该由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