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职工在单位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确定您是否享受年假待遇。接下来计算您可享受的年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累计工作”应当您首次就业开始计算。在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享受到年休假待遇的,可以要求,总计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乘以您3倍的日工资。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建议争取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在劳动仲裁中你的上述主张可能会使公司支付比较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