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农村宅基地一般以户为单位申请,各地方法规政策都有相关的宅基地批准和管理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你虽到结婚年龄,毕竟没结婚,这个申请条件你不符合,批准宅基地有经村委会盖章确认,但行批权在土地部门,你不是户主,不能以你自己名义。宅基地是建设用地,农用地直接被批准建房,必须经农转用,就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这个转用手续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一般农转用,也只会用于政府要开发建设、下乡移民安置地、灾后重建、扶贫安置,重大项目土地置换等,才会启动农转用的事项。你单家单户不会给予这方面的政策。所以国家是鼓励农民,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旧宅基地或空闲宅基地等用于建房。